时间:2020-07-02 16:38:34来源: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7月2日,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自2020年1月7日始至2020年7月1日止,共有6个项目办理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14件。
获证项目公示如下:
请大家在选购楼房时,务必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在销售现场认真查看“五证”,凡未取得预售许可且未公示的房子请不要购买。
二、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,并仔细阅读开发商填写的条款,查看附件是否齐全,逐条阅读补充协议,仔细了解各条款约定,明确自己和开发商的权利义务。我县自2018年1月启用全新版本的国家统一制式合同,是您维权的主要依据,请您仔细阅读,慎重签署。
三、将购房款、定金等通过银行柜面或销售现场POS机(必须是与监管账户绑定)打入现场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,以保护您的资金安全。
四、督促开发商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县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,以免您购买的房屋“一房二卖”。
五、交齐房款请务必索要购房发票。
六、如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,权益不受法律保护。
转载声明:此信息系转载自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版权归属于原作者,嗖嗖找房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,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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